福建罗源推出招商引资特殊优惠政策
| 税收优惠政策 |2011-09-14
福建省罗源县最近提出,在罗源湾开发区创办的内外资企业,除享受国家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示范区、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外,还可享受以下特殊的扶持政策措施:
1、开发区提供“五通一平”用地(即开通道路、给水、排水、电力、电信外配套、土地平整)。工业用地地价为每亩3.5万元(含“五通一平”用地和各项土地税费),对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项目,优惠地价为每亩2万元。
2、开发区对企业注册登记和项目建设审批,实行“一个窗口”服务制度。项目建审采用会审制,入区企业注册登记和项目建审可委托开发区专设部门实行全程代办,并免收代办费用,30天内办妥各种手续。
3、免收或减收各类办证费用。免收项目立项手续费和办证费用,减半征收工程安全质量监督费、房产办证费,减半征收环境评估费和消防办证费用。免收电力安装贴费、自来水安装外管费等收费,并可享受优惠电价和水价,其中电价每度0.56元,工业用水每吨1.37元。
4、投资企业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政策。为了促进新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,鼓励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,将从地方财政中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,鼓励企业科技创新,提高科技含量。
5、开发区为企业的投资和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环境和全方位的优质服务。开发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,由开发区专设保卫部门负责,并实行封闭管理。有关部门对开发区的各项检查,一律须经开发区办公室批准并统一安排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