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

招商网

福州招商网  >  福州税收优惠政策  >  闽侯县投资优惠政策

闽侯县投资优惠政策

| 税收优惠政策 |2011-10-14

为了加速闽侯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进程,进一步改善闽侯县农业投资软环境,促进外商投资企业持续发展,凡是到闽侯投资农业项目的内、外商投资企业,除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制定的各项现行政策外,还可享受以下优惠待遇。

一、鼓励发展的农业产业凡内、外商在闽侯县范围内,从事农业综合开发或其他农业企业建设活动的独资、合资、合作企业,可以享受闽侯县投资农业专案的有关优惠政策。这些产业包括:

(1)粮、油、林、果、竹、菜、菌、水产、禽畜等新产品开发;

(2)农副产品深加工、蔬菜无公害栽培、优良种苗繁育、珍稀鱼类养殖、果蔬、肉类的储藏保鲜等;

(3)观光农业、都市农业、森林公园、天然公园等。

二、优惠政策及有关规定

1.外商投资闽侯县的重点农业产业化专案、农业开发高新技术专案、农企观光旅游专案,凡投资额在500万美元,经营期10年以上的.其缴纳的增值税中构成地方财政收入部分从企业投产之年开始,三年内由地方财政部门在每年度决算之后予以返还50%。

2、凡投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上(含100万美元),经市、县科技、农业职能部门认定为农业高新技术和培育高优新品种的项目。经土地部门批准,允资投资者按每年实际用地情况分期缴付地价款。对这些企业的行政性收费由企业个案报县政府审批后给予特别优惠。

3.注册基金在200万美元、经营期10年以上的农业生产性企业可免收3年土地使用费。

4.农业产业化专案、农业高新技术专案及农业观光旅游专案开发,经营土地十五公顷以上,能自行完成“三通一平”基础设施建设的,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。

5.对于农业开发用地实行三年内优惠地价。

(1)各乡镇分类地价是:小箬、延坪、大湖、洋裡每亩0.5-1万元;鸿尾、白沙、竹歧每亩为1-1.5万元;南屿、荆溪、上街、南通、甘蔗、青口、祥谦、尚干为1.5-2万元;

(2)鼓励外商开发利用荒山、荒地、荒滩土地资源,开发利用的土地地价每亩3000元;

(3)承包土地不破坏耕地为条件的,年土地承包金每亩在1000元以下。

6.凡投资额在200万美元以上并在本县工作期满二年以上的企业业主和企业科技、管理人员及其家属允许申请蓝印户口,并免缴进城户口增容费和落户费。

7.对投资农业项目的企业所征收的费用如需递增,主管职能部门应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。

8.对农村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的农业高优重点项目,可以由职能主管部门另行个案报县政府批准,给予更优惠待遇。

招商热线:400-116-9096
投资指南

福州,别称榕城,简称“榕”,福建省省会,位于福建东部、闽江下游及沿海地区。建城于公元前202年,历史上长期作为福建的政治中心。 福州是海峡西岸经济区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科研中心以及现代金融服务业中心,首批14个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之一,海上... 更多

投资福州
  • 工业用地

    工业用地

    立即咨询
  • 企业政策

    企业政策

    立即咨询
  • 厂房仓库

    厂房仓库

    立即咨询
  • 写字楼租售

    写字楼租售

    立即咨询
  • 资金扶持

    资金扶持

    立即咨询
  • 人才政策

    人才政策

    立即咨询
  • 进入小程序找园区
    友情链接:

    莆田招商引资招商网    泉州招商引资招商网    漳州招商引资招商网    福州产业扶持政策

    福州土地出租出售     福州厂房出租出售     福州仓库出租出售     福州写字楼出租出售

    福州招商引资服务平台

    ×

    您好,园区招商专员为您解答园区招商政策、工业用地、厂房招商等园区招商信息,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?也可直接拨打400-116-9096,由专业招商人员为您解答!

    稍后再说

    马上咨询

    电话咨询
    400-116-9096

    客服咨询

  • 注册公司政策
  • 土地厂房咨询
  • 资金扶持咨询
  • 其他相关咨询